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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請資格: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,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,在本市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,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〈及3萬562元以下〉。
二、受理期間:由就讀學校於3月1日至3月31日止,至遲4月16日前函文申請。三、電子附件請於桃園市政府網-最新消息下載。